淺談JavaScript中面向?qū)ο蠹夹g(shù)的模擬
在C#和Java語言中,面向?qū)ο笫且灶惖姆绞綄崿F(xiàn)的,特別是繼承這個特性,類的方式繼承表現(xiàn)出了強大的功能,而且也易于學習。JavaScript不是純的面向?qū)ο蟮恼Z言,而是基于對象的語言,對象的繼承是以原型函數(shù)的形式繼承的,很多初學者剛開始接觸的時候不太理解,但是JavaScript這種以原型函數(shù)的形式實現(xiàn)面向?qū)ο蠹夹g(shù),不僅是可行的,而且還為面向?qū)ο蠹夹g(shù)提供了動態(tài)繼承的功能,本文主要討論了JavaScript的面向?qū)ο蠹夹g(shù)。
原型對象概述
每個JavaScript對象都有原型對象,對象都繼承原型對象的所有屬性。一個對象的原型是由創(chuàng)建該對象的構(gòu)造函數(shù)定義的。JavaScript的所有函數(shù)都有一個名為prototype的屬性,該屬性引用了原型對象,該原型對象初始化的時候只有constructor屬性來引用創(chuàng)建該原型對象的對象。JavaScript沒有Class定義類的概念,構(gòu)造函數(shù)就定義了類,并初始化類中的屬性,每個類的成員都會從原型對象中繼承相同的屬性,也就是說,原型對象提供了類的實例共享的屬性和方法,這就節(jié)約了內(nèi)存。
當讀取一個對象的屬性的時候,JavaScript會先從對象中查找,如果沒有查找到,才會到原型對象中查找該屬性(或方法),所以,尤其是對于方法,***保存到原型對象中以便于共享,并且達到節(jié)省內(nèi)存的目的,而且原型對象還有一個強大的功能,那就是如果通過構(gòu)造函數(shù)實例化一些對象后,再給構(gòu)造函數(shù)的原型對象增加屬性和方法,那么它原來實例化的對象實例將會繼承這些增加的屬性和方法。
對象屬性、對象方法、類屬性、類方法
每個對象都會有自己單獨的實例屬性和實例方法的副本,如果實例化5個對象,那么就會有5個對象的實例屬性和實例方法副本。This關(guān)鍵字引用它們的實例對象,也就是說,誰操作了實例方法,this就引用誰;訪問了哪個實例對象的屬性,this就引用這個實例對象。
類方法和類屬性只有一個副本,類方法調(diào)用的時候必須引用類的名字,例如:Date.setHours();
下面用一個程序來表現(xiàn)實例屬性、實例方法、類屬性、類方法
- function Mobile(kind,brand) {
- this.kind=kind;//定義手機的種類,例如GSM/CDMA
- this.brand=brand;//定義手機的品牌,this關(guān)鍵字表示用該構(gòu)造函數(shù)實例化之后的對象
- }
- /**//*
- 定義類的第二步是在構(gòu)造函數(shù)的原型對象中定義它的實例方法或其他屬性
- 該對象定義的任何屬性都將這個類的所有實例繼承。
- */
- //撥號,這里只是返回電話號碼
- Mobile.prototype.dial = function(phoneNo) {
- return phoneNo;
- };
- /**//*
定義類的第三步是定義類方法,常量和其他必要的類屬性,作為構(gòu)造函數(shù)自身的屬性,而不是構(gòu)造函數(shù)
原型對象的屬性,注意,類方法沒有使用關(guān)鍵字this,因為他們只對他們的實際參數(shù)進行操作。
- */
- //開機關(guān)機方法
- Mobile.turnOn=function() {
- return "The power of mobile is on";
- }
- Mobile.turnOff=function() {
- return "The power of mobile is off";
- }
- //類屬性,這樣他們就可以被用作常量,注意實際上他們并不是只讀的
- Mobile.screenColor=64K;//假設該類手機的屏幕顏色都是64K彩屏的
子類化
JavaScript支持子類化,只需把子類的原型對象用超類實例化即可,但是應該注意,這樣子類化之后就會存在一個問題,由于是用超類實例化子類的原型對象取得的,所以就沖掉了自己本身的由JavaScript提供的constructor屬性,為了確保constructor的正確性,需要重新指定一下,子類化的程序例子如下:
- /***** 子類化 *****/
- //下面是子類構(gòu)造函數(shù)智能型手機
- function SmartPhone(os)
- {
- this.os=os;
- }
- //我們將Mobile對象作為它的原型
- //這意味著新類的實例將繼承SmartPhone.prototype,
- //后者由Mobile.prototype繼承而來
- //Mobile.prototype又由Object.prototype繼承而來
- SmartPhone.prototype=new Mobile(GSM,Nokia);
- //下面給子類添加一個新方法,發(fā)送電子郵件,這里只是返回Email地址
- SmartPhone.prototype.sendEmail=function(emailAddress) {
- return this.emailAddress
- }
- //上面的子類化方法有一點缺陷,由于我們明確把SmartPhone.prototype設成了我們所創(chuàng)建的一個對象,所以就覆蓋了JS提供
- //的原型對象,而且丟棄了給定的Constructor屬性。該屬性引用的是創(chuàng)建這個對象的構(gòu)造函數(shù)。但是SmartPhone對象集成了它的
- //父類的constructor,它自己沒有這個屬性,明確設置著一個屬性可以解決這個問題:
- SmartPhone.prototype.constructor=SmartPhone;
- var objSmartPhone=new SmartPhone();//實例化子類
【編輯推薦】